- ESCI 与 FDI 的生效日期
- MAS AI 风险指引——最终文本
监管情报
有日期的区域情报,不构成法律意见
五个司法辖区的材料映射到已有记录中的一手资料,并明确区分事实、解读、观察项目及产品映射。
记录审查日期:2026年8月27日。发布前仍需监管与法律批准。
SI 未发现产品许可前提
新加坡
一个成熟的监管体系,已部署覆盖全政府的数据防泄漏(DLP)系统。GenAI 渠道正是它尚未覆盖的缺口。
MA 未发现产品许可前提
马来西亚 Malaysia
一个双轨市场。PDPA 不约束政府部门,因此公共部门与企业部门分别由不同的法律文书管辖——销售方式也随之不同。
IN 已记录市场前提条件
印度尼西亚 Indonesia
该法律已经生效,其刑事条款与数据泄露通报时限已经在起算,但配套实施条例与监管机构仍待落实。我们是在为“做好准备”布局,而不是在为一套已经定型的体制布局。
VI 已记录市场前提条件
越南 Việt Nam
在我们所在市场中最近才完成改写的监管体系,也是唯一一个在能够销售之前就存在硬性厂商侧前提条件的市场。
TH 未发现产品许可前提
泰国 ประเทศไทย
泰文界面在实务上已成为投标的必备条件,而中央银行如今将 GenAI DLP 本身也视为一个需要评估的第三方 AI 系统。
观察清单
变化中的事项不会被当作现行事实
- PDPA 附属立法浪潮
- UU PDP 项下的配套实施条例(PP)
- 监管机构的设立
- PP 71/2019 的修订
- 第 332/2026 号与第 333/2026 号法令项下的配套通函
- 据报道另有一项数据法案将在 2026 年 10 月付诸表决
- 《网络安全法》修订
- NCSA 标准文本